3-4 没有能够证明“强制性”的文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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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書だけが資料ではない

缅甸曼德勒的日军文书(在缅甸由英军没收带回英国保管,后来被关东学院大学林博史发现并介绍)

 

有人说“ 没有能够清楚显示日军违反女性意愿、强制他们卖淫的历史文书” (“THE FACTS”2007年6月14日)。果真如此吗?关于强制性的问题将在其他项目中进行探讨,这里只限于对作为资料的文书这一问题进行讨论。

首先,谈到证明历史的资料的时候,并不仅仅是公文才算是资料。个人的文件、证言也是很好的资料,并不能说公文是(与其他资料相比)特别重要的资料。无论是哪种资料,资料(真伪)的鉴定是必要的。比如,哪份资料是谁、什么时候、对谁、以什么目的来制作的等等,都需要仔细分析之后才能采用。譬如说国家的公文的场合,国家(或者是负责这一问题的政治家、官僚们)为了(使自己的行为)正当化,对不利于自己的一面进行遮掩,使用一些华丽的词句,写得冠冕堂皇,这样的事情常有发生。

被召去充当「慰安妇」的女性是如何被召集的,在「慰安所」受到怎样的待遇,关于这些有大量的原「慰安妇」女性及原士兵的证言

假若仅从公文来看,为了让女性充当「慰安妇」,“使用强制手段也行,把她们带来”,这种话是没有写进文书的。其中一个理由是,没有人会制作日后即将招致麻烦的文件。发布命令和指示的文件上多是些抽象的东西(官署的文件现在仍是这样),具体的事情或者重要的事情多是以口头方式进行说明的。我们可以认为,基于公文本身的性质,很难从中找出能够反映「慰安所」制度龌龊本质的内容。

缅甸曼德勒的日军文书(在缅甸由英军没收带回英国保管,后来被关东学院大学林博史发现并介绍)

 

官房長官として「河野談話」を出した河野洋平さんは『朝日新聞』のインタビューに答えて(1997年3月31日付)、「本人の意思に反して集められたことを強制性と定義すれば、強制性のケースが数多くあったことは明らかだった」。「こうした問題で、そもそも『強制的に連れてこい』と命令して、『強制的に連れてきました』と報告するだろうか」。「当時の状況を考えてほしい。政治も社会も経済も軍の影響下にあり、今日とは全く違う。国会が抵抗しても、軍の決定を押し戻すことはできないぐらい軍は強かった。そういう状況下で女性がその大きな力を拒否することができただろうか」と語っています。非常にまっとうな、良識ある理解でしょう(良識というよりも、常識的であるだけなのですが、常識的であることが、いまの日本では良識があると思われるほど、日本社会が異常なのかもしれません)。

还有一种情况,据说日军以及日本政府在战败后不久将许多重要的资料进行了处理。陆军方面,从1945年8月14日开始就着手烧毁文件,并且向所有的部队也都发出了烧毁文件的命令。负责管辖警察的内务省也同样向各府县发出了烧毁文书的指示。譬如称“慰安妇是商业行为”的原法务大臣奥野诚亮曾经在日本战败时担任过内务省的事务官,在战后举行的座谈会上曾说过这样一段话:

“当决定要烧毁公文的事情定下来之后,对于这种宗旨,陆军会通过陆军系统、海军会通过海军系统传达到下属单位,内政相关机构则通过地方统监、府县知事、市町村各个系统进行通知。因为这是不能放在面上的事情,所以先不作分别,总务局长在会议上决定内容,然后去陆、海军进行最后的商议,最后把意见归总之后,向地方总监下达指示。在15日以后,因为不知道美军何时会登陆,考虑到如果到那时这样的文书被发现了就糟糕了,所以,只有一部分内容记载在文书上,其他的内容决定用口头联络,具体由小林、原文兵卫、三轮良雄以及我这四个人分区域去负责执行的”。(自治大学校史料编辑室《山崎内务大臣讲述时代的座谈会》1960年)

也就是说,在座谈会上谈到了以下内容:为了烧毁公文而到各个地方上去奔走,并且用口头传达了如果用文件下达命令会“不妥当”的指示。

战后日本政府打算设置面向美军的慰安设施,当时负责在东京负责RAA开设工作的警视厅经济警察部长在向具体实施慰安设施建设的下属保安科长、系长下达命令的时候,反复提醒他们“因为这和警察的本职工作有区别,所以所有的命令要用口头传达”“不要留下书面材料!”。据那位系长说“不仅仅只是这件事,与卖春有关的内容基本上都是用口头来传达的”(DOUSU昌代《败者的礼物》)。

官僚组织,军队就是典型的官僚组织,在进行那些不想为人所知的勾当的时候,不留下文书而采用口头处理是很常见的做法。
这种情况,就好比毁灭了犯罪证据的罪犯抵赖一样,因为没有能够证明“强制性”的文件(就不能证明我有罪)。

由于这种有组织性的文件销毁事件,导致许多公文都消失掉了。我们现在能够看到的日本军方的文件,是一部分军人没有销毁自己偷偷藏起来的东西,或者是美军、英军在战场上没收的东西,只不过是其中极少的一部分而已。

公文虽然是非常重要的资料,但是归根到底也不过是资料的一部分,也只能反应事实的一个侧面。不仅如此,许多公文都隐匿了对于国家或者是官僚、军方官员不利的或者是想要回避的问题。

与此同时,有一些对官方不利的文件,即使有相关的文件有时也不会发布。特别是在日本,由于信息公开法的存在,现用文书(现在官厅正在使用的文书)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公开的,但是涉及到历史文件则有不太清楚的地方(虽然说较以前有所改善)。比如,当初在进行政府调查的时候,警察厅曾说没有相关的资料,但是在1996年12月却在警察大学校(=国立警察学院)发现了重要的资料。像这样的史料应该还会有很多。

在民主主义国家,原则上,过了30年或者一定年限的公文就会公开。理所当然,日本也应该公开所有战前、战争中以及战后处理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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