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战后的遭遇如何?

「慰安妇」们战后的遭遇,根据女性所属的民族和被带去的地方有所不同。中国人及菲律宾等占领地的女性主要在当地遭受了「慰安妇」等性侵害,而日本人、朝鲜和台湾等殖民地出身的女性则是被移送至远离故乡的占领地、战场充当「慰安妇」的。这些女性被日军带到被侵略占领的中国、亚洲及太平洋诸岛等广泛的地区甚至是危险的前线。另外,也有中国和印尼的女性被移送到海外的情况。

在当地迎来日本战败的日本籍「慰安妇」中,有被收进俘虏收容所后再回国的人,但大多数都是和当时居住在当地的日本人一起乘坐撤侨船等回国的。(长泽健一《汉口慰安所》等)。然而他们的战后生活充满了苦难(→证言篇:致日本籍「慰安妇」)。

中国腾越地区(缅甸国境地带)的朝鲜籍「慰安妇」的遗体(1949年9月)

殖民地出身的女性的情况又如何呢?朝鲜女性们在未被日军告知日本战败的消息的情况下抛弃在当地,其结局主要有三种:①被遗弃在战场而死亡;②依靠自己的力量回国;③违心地留在当地。

首先是第一种情况,被遗弃在战场而死亡。某一天,日军突然消失,而「慰安妇」们被遗弃在对方阵地中,既不知地理,又不懂语言,也没有通用的货币,身处险境而又找不到回国的方法,因此而死亡的女性应该是很多的。她们的结局到底如何?上面所提供的照片中有朝鲜籍「慰安妇」的遗体,“战壕中掩埋着女性的遗体,几乎都是朝鲜人”(1944年,中国腾越地区=缅甸国境地带)。此外,从1944年末到1945年春,在菲律宾战线上,战况日益糟糕,各部队将随行的朝鲜籍「慰安妇」就像“丢破烂一样”遗弃了(千田夏光《从军慰安妇〈正编〉》)。这样的情况,战败后也在各地上演。

第二种情况是靠自己的力量回国。黄锦周女士从中国、姜德景女士(当时怀有日本军人的孩子)从日本依靠自己的力量回国了。朴头理女士是和一名在台湾「慰安所」里跑腿的朝鲜男人一起回国的。朴永心女士被收入了昆明战俘收容所,之后从重庆和光复军一起返回了朝鲜。(→证言篇)被带到中国的崔甲顺女士则是一边卖豆腐一边走回韩国的,前后一共花了四年时间。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她们的回国之路是多么的危险与艰难,简直可以称作是一种奇迹。但是,她们在家乡的后半生也是非常严峻的(→入门篇7)。

第三种情况,不少人被遗弃在当地。我们以中国内陆地区武汉为例来看看具体的情况。日军于1938年11月在武汉的积庆里设置了中国最大的慰安设施,据说大约20家的慰安所里有日本女性130人、朝鲜女性150人被迫从事「慰安妇」(山田清吉《武汉兵站》)。据军医大尉长泽健一介绍,日本籍「慰安妇」们在日本战败的第二年春天,以府县为单位编入后乘坐撤侨船回国的。(长泽《汉口慰安所》)。他还说,都说朝鲜籍「慰安妇」是与光复军一同回到故乡的,但也未必就是那样。

在武汉充当「慰安妇」的宋神道女士在原日本中士的劝诱下到了日本,之后被中士抛弃在日本。河床淑女士等人由于“羞耻意识”而犹豫不决,最终也没能回国,违心地留在了武汉周边,像她这样的女性为数不少(具体数量,据河床淑女士说,上世纪50年代后期为32人,上世纪90年代为9人(《被强征至中国的朝鲜籍「慰安妇」们》)。

另外,以被征召至中国的东北地区(所谓的满洲)的朴玉善、李玉善、金顺玉女士,被征召至新加坡最后留在了泰国的卢寿福女士,被征召至冲绳、渡嘉敷岛的裴奉奇女士等为代表,很多朝鲜女性(战后)都只好留在了当地。(《被遗弃的朝鲜籍「慰安妇」》)。她们在韩国政府及支援团体的帮助下回到国内已经是过了半个多世纪的上世纪90年代或者是2000年以后的事了。台湾的女性也是如此。

之所以我们还能够听到这些证言,正是因为有了 这些或历经苦难侥幸回国,或留在当地幸存下来的名副其实的“幸存者(生还者)”的受害女性存在的缘故。

如上所述,日本军队将日本籍「慰安妇」送回了国内,却对在自己策划、实行的「慰安妇」制度下从殖民地征召到作战地・占领地的朝鲜人、台湾人没有考虑任何办法把她们送回国。

日本军方、日本政府对战争责任、殖民地责任的逃避是从战争刚刚结束后的遗弃行为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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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战后赔偿的背弃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韩国等亚洲的受害者们一个个站出来提供证言之前,日本政府在长达半个多世纪一直是置之不理。日本政府之所以承认军方参与,是因为在1991年8月14日,金学顺老人在韩国首次用真名的形式站出来提供证言之后,1992年1月有报道称防卫厅防卫研究所图书馆中有资料显示军方与(「慰安妇」问题)有密切关系。但是,在那之后,日本政府也没有采取措施将尚未归国的原「慰安妇」幸存者(生还者)接送回国。

关于战后补偿又是如何呢?战后补偿政策方面,日本政府在1952年对日本男性中原军人・军属实施了“基于国家补偿精神”的个人补偿(军人养老金)。与此相对,对「慰安妇」,政府却没有给予任何个人补偿。1995年,日本政府设立了“亚洲妇女和平国民基金” (也称国民基金,或者是亚洲女性基金),这其实是从民间募捐来的“补偿金”,并不是国家补偿。从中我们也能看出「慰安妇」与军人军属之间在待遇上的显著差异。战后补偿也背弃了。

 

<引用和参考文献/影像>

・千田夏光《从军慰安妇〈正编〉》三一书房,1978年
・梁铉娥《殖民地以后的韩国日军「慰安妇」受害》女性战争与和平资料馆编《证言 面向未来的记忆 亚洲「慰安妇」证言集Ⅱ》明石书店,2010年
・山田清吉《武汉兵站》图书出版社,1978年
・长泽健一《汉口慰安所》图书出版社,1983年
・韩国挺身队问题对策协议会・韩国挺身队研究会编,山口明子译《被强征至中国的朝鲜籍「慰安妇」们》明石书店、1996年
女性战争与和平资料馆(wam)目录《被遗弃的朝鲜籍「慰安妇」》2006年
・安世鸿(著・照片)《重重—残留在中国的朝鲜日军「慰安妇」的故事》大月书店,2013年
・裴勇俊导演 《分享之屋》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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