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内阁会议决定上提出了“强制征召没有证据”吗?
关于「慰安妇」问题的“2007年内阁会议决定”有9项,全部都是对众议员(辻元清美议员)的质疑主意书进行回应的“答辩书”(2007年3月16日、4月20日2项、6月5日3项、7月6日、8月15日、11月9日 http://www.shugiin.go.jp/index.nsf/html/index_shitsumon.htm)。
在此,我们从A(对“强制征召”的认识)、B(对“河野谈话”的认识)两点,讨论一下这9项内阁会议决定。
首先,从A(对“强制征召”的认识)来看,的确,在2007年3月16日的答辩书(答辩第110号)记载:“在政府发现的资料中,未发现任何直接显示军队、官府进行强制征召之类的记录。”但是,
① 只从 “直接显示强制征召”之类的书面记录为依据,“河野谈话”没有承认「慰安妇」征召的强制性,但是,从受害者和军队相关人员的证言、美国公文、冲绳现场调查等进行“综合性”的判断,又承认了「慰安妇」制度具有系统性的“强制性”。因此,仅凭这个答辩书是不能否定“河野谈话”的。
②“2007年内阁会议决定”对上述观点也予以了承认。该答辩书中还写到:“关于‘强制性’的定义,政府在慰安妇问题上,……进行了相关资料调查以及相关人员取证,整体判断的结果……与(河野)谈话一致”,4月20日的“内阁会议决定”(答辩第169号)中也有同样的记述:“(河野谈话)是政府在平成三年十二月(1991年12月)至平成五年八月(1993年8月)期间,进行了相关资料调查以及相关人员取证,其整体判断的结果形成了该谈话的内容。关于强制性,政府的基本立场与该谈话一致。”也就是说“2007年内阁会议决定”没有否定“河野谈话”。
B关于对“河野谈话”的认识, “2007年内阁会议决定”的 全部9项都是对“河野谈话”的继承,这一点很明确。因此,桥下市长对于“河野谈话”或“内阁会议决定”二者选一的主张是错误的。因为“2007年内阁会议决定”继承了河野谈话的内容。
桥下以没有资料证明“征召”的强制性为借口,偷换概念否定整个「慰安妇」问题,在内容上是站不住脚的。不仅仅是被害者的证言,还有乙级、丙级战犯审判和东京审判的证据文件等等书面证据也显示了“强制性征召”的存在,另外还有很多前日本军官兵的证言也证实了这一点。
并且,日本的法院“官方”承认包括强制征召等「慰安妇」的受害事实也是非常重要的。有韩国(包括在日韩国人)、菲律宾、中国、台湾、荷兰的受害者在日本共提出10起「慰安妇」及性暴力诉讼。虽然判决驳回了赔偿申请,但是「慰安妇」的受害事实本身得到承认(10起中有8起)。也就是,在判决认定了“手脚被捆绑起来抓走”“虽然抗拒,但被强制性抓走”等等胁迫或类似胁迫的强制征召31人(韩国6人、中国24人、荷兰1人),花言巧语诱拐4人(韩国4人)的事实,成为“不可动摇的历史证据”(坪川宏子・大森典子《司法认定的日本军「慰安妇」》鸭川手册、2011年)。除了“河野谈话”之外,在法院判决中认定受害事实可以说具有重要意义。
另外,请参考下面网页“疯学疯玩——石川康宏研究室”所刊登的3篇文章。
“《2007年内阁会议决定》的每一项都明确显示是《河野谈话》的继承”
(全尺寸版)http://walumono.typepad.jp/blog/2012/08/29-01.html
(全尺寸版 简约版)http://walumono.typepad.jp/blog/2012/08/29-03.html
“桥下关于「慰安妇」资料完全不成立的发言” http://walumono.typepad.jp/1/2012/10/29-01.html